关于做好2018年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期间我院在校学生管理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18/06/01 15:52:10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各系部:

201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即将进行。根据教育部《2018年高考安全工作方案》要求,省属高校要开展打击替考作弊专项行动。现就加强高校在校学生管理,防止参加高考作弊行为提出如下要求:

  1. 要提高认识,树立大局意识,落实主体责任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是高校选才的主要渠道,也是高校招生工作的主要内容。当前国家教育考试安全工作面临的形势十分严峻,任务依然十分艰巨。维护招生考试公平公正,是教育人的天职。各系部要高度重视,做好高考期间在校学生的教育、管理及替考风险排查工作。

  2. 要各系部加强在校学生的跟踪管理,6月7日、8日高考期间要实行每日摸查,严格请假制度,逐一确认离校学生去向,将统计结果下午17:00之前上交学生工作部(处)统计严防在校学生参加替考。对学生中出现的异常情况要及时了解情况、消除隐患。

  3. 要加强环境综合治理,对校内或周边出现的销售作弊器材、招募替考枪手等涉及高考考试安全的小广告等信息要及时清理、掌握动态,协同公安部门进行严厉打击。

  4. 要加强宣传,对在校学生进行纪律教育和法律教育,要积极利用校园广播等多种形式宣传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修正案九)和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等有关国家考试的法律法规。明确告知学生组织作弊、买卖作弊设备、买卖考题、替考作弊以及帮助作弊行为已被列入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》(修正案九),教育学生认识替考等危险性,充分发挥媒体的正面宣传引导作用,及时发布预警,避免考生上当受骗。

  5. 如有在校学生参与组织作弊、买卖作弊设备、买卖考题、替考作弊以及帮助作弊的,将开除学籍,并依法追究法律责任。对因各系部管理不到位,造成在校学生参与上述违法、违纪的,将对学生所在系部有关负责人追究责任。


  6. 附件.xlsx

    学生工作部(处)

    2018年5月30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