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转发《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四版)》的通知

发布日期:2021/09/07 18:03:17 来源: 浏览次数:

学管〔202135号

关于转发《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四版)》的通知

 

系、强基学院:

近日,国家卫生健康委、教育部联合印发《高等学校、中小学校和托幼机构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技术方案(第四版)》(国卫办疾控函[2021]455号),山西省卫健委、山西省教育厅根据文件精神对各高校提出严格要求,为贯彻落实文件精神保证秋季开学工作顺利进行,现通知如下:

  1. 完善工作方案,压实防控责任。

    要高度重视秋季学期疫情防控工作,认真落实学校秋季开学工作方案的各项规定要求,加强疫情形势分析研判,进一步细化工作措施,明确工作责任,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,确保秋季开学平稳有序。

  2. 明确检测范围,落实检测要求。

    严格落实技术方案提出的有关高校核酸检测要求,返校时,省内外所有学生必须持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,到校后学校统一查验报告,检测费用由生自理。

    学生工作部

    2021年8月24日